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通知

阅读次数:
字号:【

CDCR-2024-120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及《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生环委办〔202313号)等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予以发布,请结合实际,根据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本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常德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2023年版).pdf

附件2:常德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2023年版).docx

附件3:常德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2023年版).docx

附件4:(正文版)常德市其他环境管控单元(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12.23.doc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26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