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常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常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常司发〔202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对常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常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工作,充分激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经费依法依规发放,奖励落实到位。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政法〔2019〕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延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湘财政法〔2024〕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重点内容
主要规定了对常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常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工作。
常德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