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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司法局2016年工作计划

2016-03-03 13:03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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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秉承“坚持新理念,注重补短板,突出防风险”的指导思想,以“打造常德品牌,争创全省先进”为工作目标,围绕“服务一个主题、严管两支队伍、确保三个安全、打造四项品牌、深化五项改革”的年度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工作绩效,全面激发改革活力,持续增强发展后劲,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一个中心、三个迈进、五个常德”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努力实现“十三五”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 服务“新常德、新创业”主题

  (一)突出安全维稳职能,为顺利实施“一个中心、三个迈进、五个常德”的战略部署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充分发挥监狱管理、强制隔离戒毒、特殊人群收治、社区服刑人员管控等职能,全力做好各类危险人群的稳控工作。

  牵头领导:石林、胡宗涛

  责任部门:武陵监狱、市强戒所、监狱戒毒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2.积极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职能,完善重大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强基层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体系。

  牵头领导:石林

  责任部门:基层司法管理科

  3.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重大复杂矛盾化解处置、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维权等方面的作用。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二)突出法律服务职能,为圆满完成“三大战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4.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团制度,推进市、县、乡(街道)、村(社区)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地方党委政府在征地拆迁、项目评估、商业谈判、合同审查等方面提供全程精准法律服务,助力“城市提质”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5.推行园区律师服务联点制度,跟踪服务项目立项、招投标等法律事务,促进法律服务机构与园区企业、项目深度对接,全面提升“园区攻坚”工作成效。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6.以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为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7.将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统一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牵头领导:余小萍、胡小青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

  8.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使“民生升温”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突出法治建设职能,为全面推进“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强大的法治力量

  9.有效对接“完美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村(社区)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10.创新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法治文化活动。

  11.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有效提高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水平。

  牵头领导:胡小青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二、严管两支队伍

  (一)严管司法行政干警队伍

  12.结合市、县两级班子换届和机构改革的人事调整,进一步强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13.完善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4.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班子内部政治生活,科学落实分工要求,切实优化班子内部生态。

  牵头领导:曾勇、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

  15.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着力开展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领导:张修超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16.严格落实政治轮训制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批评和思想互动,实施谈心谈话、困难帮扶制度,继续落实“惠警十条”,做实做牢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17.持续推进“学习提质”工程,以市、县司法局和武陵监狱、市强戒所领导班子成员、新任职司法所长及新招录干警为重点,分类分级开展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初任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18.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十项措施》,健全和完善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内部考核三大考核体系,并同步推行科室负责人业绩考核及优秀干部奖励积分机制。

  牵头领导: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

  19.各区县(市)要切实跟进乡镇合并改革后续工作,统筹使用乡镇合并改革后的司法所人员编制,全力争取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支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专项编制管理,收回被挤占、挪用编制,补充空编,配齐人员。

  牵头领导:石林、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基层司法管理科

  20.积极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司法所购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益岗位。

  21.要突出司法所履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职能,提高司法所建设标准,完善基层司法所各类阵地建设,确保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打造一批国家、省级模范司法所。

  牵头领导:石林、余小萍、胡小青

  责任部门:基层司法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2.突出司法行政精神宣讲,加强内外宣传,创新活动载体,挖掘、选树一批系统先进典型,大力弘扬队伍正能量,有效提振队伍的精气神。

  牵头领导: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

  23.进一步增强主动宣传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把握舆论导向,掌握司法行政工作话语权。

  24.统筹宣传资源,把握时间节点,注重选题策划,力争“上大报、上头条”,抢占舆论宣传制高点。

  25.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使新闻发布成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

  26.切实加强司法行政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及时做好重大敏感案件舆论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牵头领导:王明集

  责任部门:办公室

  27.积极对接省厅对市州、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的“法律体检”。对“体检”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切实防患于未然。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把关作用。

  28.对重大行政决策、执法决定、重要合同协议、重大投诉案件处理等涉法事项,严格实行法律审查和备案。

  29.加强行政问责,建立复议应诉败诉责任倒查制。

  牵头领导:胡宗涛

  责任部门:法规科

  30.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签字背书、专题报告、谈话约谈、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牵头领导:曾勇、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

  31.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抓好“学法规、明纪律、找问题、促整改”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一律”和“严警十条”等落实情况的执纪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领导: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

  32.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坚持在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明察暗访和“点穴”式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公款吃喝、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涉赌涉毒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坚决纠正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中违规兼职、多头取酬、乱发乱补等问题。

  33.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决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4.建立问责事项清单、点题问责、典型问题公开通报等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和“上追一级”的要求,突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实施问责处理。

  牵头领导:胡永

  责任部门: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二)严管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

  35.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好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关、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确保不带“病”入行。

  36.突出抓好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分类组织专题教育。

  37.进一步加强执业制度建设,筑牢织密监督、约束的笼子,促进法律从业人员依法诚信公正执业,防止违法违规执业引发社会问题。

  38.积极发挥指导职能,指导各行业协会分类建立法律服务标准化体系,培育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典型,带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水准全面提高。

  牵头领导:石林、胡宗涛、余小萍、胡小青

  责任部门:法规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

  39.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有效强化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法律服务管理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的意见》,落实党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及工商、民政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40.积极开展法律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有效净化全市法律服务市场,全面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逐步健全法律服务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

  牵头领导:胡宗涛

  责任部门:法规科

  41.按照社会治理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实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四项政府购买服务。

  牵头领导:石林、余小萍

  责任部门:基层司法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42.认真对接省厅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按要求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并积极争取支持,一揽子解决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

  牵头领导:张修超

  责任部门:政治部

  43.做好司法考试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设考试安全体系,提高司法考试组织实施水平。

  牵头领导:王明集

  责任部门:国家司法考试科

  44.加大司法考试和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律师队伍,使我市万人律师拥有量尽快达到小康指标要求。

  牵头领导:王明集、余小萍

  责任部门:国家司法考试科、律师公证管理科

  三、确保三个安全

  (一)全力确保监所安全

  45.健全监管安全制度,开展监管安全专项治理,狠抓管理、执法、生产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46.坚守监狱工作“四无”和强戒工作“六无”底线,确保监所单位实现持续安全稳定。

  47.全面落实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任务,统筹“三大改造手段”,全方位评估罪犯改造质量,突出分类管理和个别教育,加大心理矫治力度,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

  48.以教育戒治为中心任务,探索“分级别管理、渐进式处置、差别化激励”分级管理模式,运用医疗戒治、心理戒毒、康复训练等手段,帮助戒毒人员驱除毒瘾,全面提升戒毒工作水平。

  49.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服刑、戒毒人员矫治,推进“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

  50.依托鼎城区灌溪镇、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康桥社区2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深入开展戒毒人员康复回归适应训练,社会戒毒(康复)后续照管等工作,探索戒毒场所、社区和行政基层单位三位一体的帮教联动机制。

  牵头领导:胡宗涛

  责任部门:武陵监狱、市强戒所、监狱戒毒管理科

  (二)全力确保特殊人群收治安全

  51.继续加大投入,切实提高市特殊人员收治中心硬件条件和医疗水平,提高收治重症病犯、重症强戒人员的能力,减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确保特殊人群收治安全。

  52.全面完成市特殊人员收治中心改扩建(“三中心两分院”)项目建设(三中心:市特殊人员收治中心、市看守所特殊人员收治中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中心及市五医院分院、市康复医院分院),进一步扩大收治规模和范围,力争全市特殊危险人群应收尽收。

  牵头领导:胡宗涛

  责任部门:市强戒所、监狱戒毒管理科

  (三)全力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安全

  53.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丰富教育矫治内容,全面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手段,落实时间、内容和考核等硬性要求,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54.强化心理矫正、行为矫正等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55.对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刑释人员,实行重点对象必接必送,严格管控,严防其再次危害社会。

  56.严格落实帮教职责,深入开展“三帮一促”活动,全面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管理和促进就业等政策措施,市本级今年建成1个刑满释放人员过渡安置基地。

  牵头领导:石林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四、打造四项品牌

  (一)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57.尽早完成“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58.重点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59.对接“美丽乡村”、“完美社区”建设,融入法治文化元素,着力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年内基本实现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60.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和宣传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发掘地方特色,打造区域性法治文化品牌,培育法治文化精品项目。

  61.承办首届“中国.潇湘法治微小说征文”活动。

  62.继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水平。

  63.广泛建立“市民法制学校”,推动全市大、中、小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程,常态开展系统性法治宣传教育。

  64.继续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考核验收标准,深入推动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

  65.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分众普法、分别负责”的法治宣传责任模式。

  66.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考核制度,法治建设各项刚性机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牵头领导:胡小青

  责任部门: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二)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67.完成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五一”前后挂牌运行。

  68.全面启动汉寿、桃源、石门、临澧4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逐步推进5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69.大力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已建成实体平台的区县(市)上半年要分别培育一个具有示范意义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下半年要全面推开,力争年底之前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一小时服务圈”。

  70.注重探索O2O平台运行机制,积极对接 “如法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如法网”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电子机构建设,强化法律服务O2O模式运用。

  71. 3月份要完成“如法网”前台及律师、法援、法宣管理工作人员角色确认与权限分配,确保有人在线接受咨询和提供服务。

  72.4月份开始,律师、法律援助管理、法制宣传必须上网运行。年底,O2O模式办案率要占全年法律服务办案总量的30%以上。

  73.依托“如法网”,进一步完善国家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平台,试行公务员学法学时制、公民学法积分奖励制和领导干部述法格式制。

  74.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区县(市),要尽快明确中心管理部门和人员对接“如法网”建设;未建中心的,要依托法援窗口和人员先承接这项工作。

  牵头领导:余小萍、胡小青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

  75.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服务改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建立动态排查预警和调处、管控机制,防止经济民生领域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

  76. 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融资借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77.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功能,进一步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着力提升化解重大纠纷能力和成效。

  78.制定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施细则,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79.积极推广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80.完善环常“6+1”平安边界建设,全面建成环市、环县边界纠纷调处机制。

  81.积极挖掘和推介乡土调解工作经验,形成地方调解特色,打造新的调解品牌。

  82.持续推进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林权土地、生态环保、征地拆迁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广在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建立政府(部门)支持经费场所、司法行政指导推动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牵头领导:石林

  责任部门:基层司法管理科

  (四)打造部级现代化文明监所品牌

  83.加快推进武陵监狱新监区建设、市强戒所“三中心两分院”建设进度,全面提升我市监所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安全管控水平、教育改造水平,全力争创部级现代化文明监所品牌。

  84.严格依法办理监狱“假、减、保”案件,细化执法程序和办案标准,严格控制贪污受贿等罪犯的减刑和假释。

  85.推广配备执法记录仪,建立监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86.实施执法办案终身责任追究,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坚决杜绝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执法腐败。

  87.健全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统一协调的刑罚执行体系,探索建立罪犯医保制度和大病统筹机制。

  牵头领导:胡宗涛

  责任部门:武陵监狱、市强戒所、监狱戒毒管理科、

  五、深化五项改革

  (一)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改革

  88.全面启动汉寿、桃源、临澧、石门、津市五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完成澧县社区矫正中心提质达标,确保年底前6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全市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全覆盖。

  89.加强社区矫正中心的科学管理和规范运行,充分发挥集中执法、管理、教育等功能,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组织评估、接受建档、矫正宣告、教育培训、考核变更、期满安置“六统一”。

  90. 推广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劳动教育基地。

  91.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实现动态增长。

  92.扎实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牵头领导:石林

  责任部门:社区矫正工作科

  (二)持续深化法律援助改革

  93.将因就业、就学、就医等合法权益受损引发的案件纳入援助事项,切实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

  94.强化法律援助行政监管,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管理制度和考评体系,建立法律援助质量标准,规范办案流程。

  95.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

  96.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法律援助参与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办理工作机制。

  97.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98.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援助律师办案补贴标准,确保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同步递增。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持续深化律师工作改革

  99.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健全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好律师执业“老三难”与“新三难”问题,切实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100.教育引导律师自觉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尊严,积极构建律师和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

  101.加强律师、律所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律师依法诚信公正执业,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

  102.探索律师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展律师行风专项评查,切实加强以诚信执业为重点的行风建设。

  103.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帮助发现和解决法律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104.实施律师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105.完善行政管理和协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四)持续深化司法鉴定改革

  106.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07.建立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鉴定结论使用相衔接的运行机制,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监管制度。

  108.全面实施认证认可,推行能力验证,开展司法鉴定文书质量评查。

  109.全面实施司法鉴定人负责制,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强化资质管理,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探索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执业查处力度,及时清理、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鉴定人和机构。

  110.探索开展鉴定机构重组、合并试点,引导组建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的司法鉴定机构。

  牵头领导:胡小青

  责任部门:司法鉴定管理科

  (五)持续深化公证机构改革

  111.各区县(市)要切实把握好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区县(市)公证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着力解决机构转型、人员身份转换等问题。

  牵头领导:余小萍、

  责任部门:律师公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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