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总体工作布局,聚焦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基础,聚力服务发展、良法善治、司法为民、安全管控、队伍建设“五大重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更大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服务发展
1.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其他相关科室(责任部门第一顺位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为主要协助单位,下同)
2. 适应决胜全面小康法治需求,坚持从本市实际出发,紧扣发展要求、改革需求和群众诉求,开展立法调研,加快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等重点领域立法,高质高效完成2020年行政立法任务,以良法促发展、推善治。
责任部门:立法科
3. 健全完善公开征求意见机制。
责任部门:立法科、办公室
4. 有机结合依法立法与普法工作,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灵活便捷优势,加强立法宣传、解读和阐释,使依法立法工作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凝聚法治共识。
责任部门:立法科、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5. 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作用,协助政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文件审查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合同审查责任部门:合同审查科
6. 全面推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改革落细落实,适时开展涉民生领域、营商环境的执法监督检查,协助政府解决好群众、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7. 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继续清理证明事项,动态调整系统内部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部门: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市法援中心
8. 深化中小微、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整合资源、点餐定制、上门服务,促进依法治企,助力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合同审查科、市法援中心、市律协
9. 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对阻碍企业发展、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一票否决”,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10. 持续深化公证机构服务市场功能,主动为市场主体技术创新和投资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11. 持续优化仲裁程序,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企民商事纠纷。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科、仲裁委秘书处、各公证处
12.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快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
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13. 精准高效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公民申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14. 加强政府重大决策、会议纪要等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协助严把行政决策程序关,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15.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通过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议、系统评议、集中评查等方式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16. 注重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17. 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法援中心、市律协
二、良法善治
18. 立足牵头抓总,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职责,加强对重大法治问题的运筹谋划、科学决策,为全面依法治市当好参谋助手。
19. 对标对表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统筹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因素,起草好本市法治建设相关实施方案。
责任部门:秘书科
20. 进一步细化涉及法治调研、督察、考核等多个方面的具体规定,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范化建设。
责任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秘书科
21. 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本市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定人定责、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
22. 深入解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做实做细创建工作,确保在法治政府创建活动中不缺位、不掉队。
责任部门: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23. 适时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调查研究,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建议征集,当好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企业、群众法律服务的贴心管家。
责任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24. 参照全面依法治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好本市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和法治政府督察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秘书科
25. 加强对县级党委法治议事协调机构的指导、督促,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施体系。
责任部门:秘书科
26.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修订完善权责清单,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27.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努力实现“两法”无缝衔接。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28.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复议应诉能力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晴雨表”功能,通过数据分析、定期研判、适时通报等多种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
29.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定期通报纠错案件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积极做好以同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相关应诉事项。
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30. 全力迎接“七五”普法验收,以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为抓手,分类分业分众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督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调研工作。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1. 推进宪法宣传项目化,重点打造“2+3+4”亮点工程。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相关科室、市新安学校
32. 深入推进“智慧普法”,配合省厅做好法治湖南网常德站的改版升级、年度“最美守法公民”“最美公益普法集体(个人)”评选工作,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秘书科
33. 严格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安排部署,圆满完成组考任务。
责任部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三、司法为民
34. 以《湖南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2022年)》《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2022年)》为标尺,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努力让司法为民更有温度、法治答卷更有厚度。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法援中心
35. 推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信息化建设工作科、市法援中心
36. 以“三大平台”为抓手,加速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业务全覆盖,做到“应驻尽驻”。编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市法援中心
37.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品牌项目建设,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见义勇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38. 丰富“法润三湘”活动,推动优质法律服务力量下沉、重心下移。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市法援中心、市律协
39. 加大办案监督指导,在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领域全面推行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切实提升案(证)件质量。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各公证处
40.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推动实现符合法定条件且材料齐备的法律援助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最多跑一次”“互联网+公证”,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信息化与监所科、市法援中心、各公证处
41. 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尤其是贫困村法律顾问提质升级,建立规范制度,明确服务标准,为当地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42. 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根据省厅安排,开展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净化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科、市律协
43.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免于经济审查,对农民工讨薪维权、土地流转等案件优先办理、优先指派。
责任部门:市法援中心
44. 助力脱贫攻坚,继续加大对口帮扶的资金、人力、智力支持力度。
责任部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45. 协助做好村规民约草案法制审核工作。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46. 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秘书科
47. 建立完善法律服务质量社会评价机制。
48. 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增强其服务意识、端正其服务态度、提高其服务能力,让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49. 大力加强执业监管,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50. 推动落实“中国仲裁2020方案”,完善仲裁制度,加强诉裁对接,提升仲裁公信力。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仲裁委秘书处
51. 加强负面警示,积极推行失信行为和不良执业行为公示制度,实行评优推先违规违纪一票否决。
责任部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
52. 持续规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促进司法公正。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53. 重点加强市县两级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全系统指挥体系。
中心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科、各相关科室(委)
中心建设责任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科
四、安全稳定
第54——59、64、67项因保密工作需要不予公开。
60. 适应民间金融领域、物业管理领域纠纷调解新要求,加强调解工作。
61. 组织召开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开展人民调解“大培训、大评查、大评比、大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62. 督促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的4个司法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63. 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协同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行政复议应诉科、仲裁委秘书处
65. 巩固和深化全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成果,多途径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补齐基层短板。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人事科
66. 按照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司法行政基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司法所管理、智能调解系统的部署应用。
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信息化工作科
68.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74. 扛稳问题青少年教育改造大旗,办好办优市新安学校,利用司法行政特有资源加强青少年警示教育,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方位提升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引导问题青少年健康向上,顺利回归原校、更好融入社会。
责任部门:市新安学校
五、工作保障
第91项因保密工作需要不予公开。
75.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责任部门:秘书科、各科室(委)、各直属单位
司法行政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委)、各直属单位
76. 根据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和省厅即将出台的改革任务清单有关部署,推进落实本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责任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各相关科室(委)
77.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用高质量党建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责任部门:人事科、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78. 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做的效果上。
局机关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全系统责任部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79. 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政治责任。
责任部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各直属单位、武陵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80.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升系统党建水平。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81. 重点发挥行业党组织作用,教育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讲政治大局,依法诚信尽责执业。
责任部门:律师工作科、市律师协会、局机关党委
82. 聚焦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统筹制定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干部履行职责必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责任部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83. 加强实践锻炼,探索建立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注重从基层和艰苦岗位发现优秀人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干部撑腰鼓劲,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责任部门:人事科、队伍建设综合指导科
84. 加强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突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从严。坚持违纪违规零容忍,严肃查处触犯禁令行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85. 强化警务督查,督导全系统人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责任部门:警务管理科
86. 深化统筹执法检查和警务督察,不断加强监督过程的融合互补和监督结果的共享共用。
责任部门:警务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此项工作排名不分先后)
87. 加强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系统指挥体系。
中心管理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工作科、各相关科室(委)
中心建设责任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科
88. 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速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科
89.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立法、法规规章备案、行政执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等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90. 加强数据归口管理、深度应用,实现与政法、政务服务部门数据互通、业务协同。
92. 开展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
责任部门:装备财务保障科、局机关纪委
93. 提前谋划、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拿出既符合实际又引领发展的五年规划。加强对系统重大问题的研究,科学提出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争取全系统有更多项目进入省市县三级“十四五”规划或专项规划范畴。
责任部门:法治调研督察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办公室、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各相关科室(委)、武陵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