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决定废止《常德市市属国有直管住房管理办法》(常国资通字〔2015〕23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