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变更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的决定书(常司许〔2026〕13号)

2026-05-26 16:54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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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准绳法律服务所:

我局于2026年5月25日收到你所提交的变更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你所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李朝晖退出合伙人。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湖南省司法厅或者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变更合伙人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执业证号

执业机构

备注

李朝晖

4307****06494

31808070900001

桃源县准绳法律服务所

退出合伙人

常德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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