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同时落实生育友好政策,提升家庭购房能力。
二、相关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2.《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3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40号);
4.《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房金管〔2025〕3号);
5.《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常房金管〔2025〕4号);
6.国家、省、市级有关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缴存人的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由缴存人作为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具体内容
该文件共6章、12条,分别为总则、贷款对象及条件、申请资料、贷款期限、利率、额度、贷款担保及责任、附则。
五、主要亮点
住房公积金家庭互助贷款的核心亮点是“一人购房,全家帮忙”。缴存人的家庭成员(含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缴存公积金或缴存不足、额度不够时,可由缴存人作为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年轻人钱少、长辈公积金闲置”等问题,把一家人的公积金“攥成拳头”,轻松实现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