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背景及理由
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收费政策调整情况,我委对市本级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修订了《关于发布常德市2025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并在我委网站公布,目录清单将根据收费政策调整实施动态调整。
适用范围
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常各有关单位
政策依据
主要包括: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12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611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等。
具体内容
《2025年版常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15个执收部门、35个收费项目,《2025年版常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及9个执收部门、15个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主要对执收部门、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等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