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学校食堂采购方案(试行)》和《市直学校校服选用采购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11-10 16:19 来源:常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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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学校食堂采购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市直学校食堂统一采购模式,统筹理顺职能职责,综合施策规范管理,确保学校采购的食材食品“等值优质”、服务企业“精细高效”,努力办好师生、家长满意食堂。

二、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湖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常德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具体内容

《市直学校食堂采购方案(试行)》对市直学校食堂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和明确。一是明确食堂采购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承担的职责;二是明确食堂采购包括的具体项目和方式,食堂采购大宗食材、原辅材料、供餐服务三类,一律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三是明确食堂采购程序,包括意向公开、确定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签订合同等程序;四是明确了合同条款中应包含的相关内容,包括合同时限、退出机制等内容。



关于《市直学校校服选用采购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面加强学校校服管理,充分发挥校服展示学校形象、增强文化自信、培育团队意识的重要功能,加快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管理秩序,积极营造人民满意的学校育人环境。

二、相关依据

《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使用范围

常德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具体内容

《市直学校校服选用采购方案(试行)》对市直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和明确。一是明确校服选用采购基本原则,即坚持家长、学生自愿、实用适度、保障健康、采购公开的原则。二是明确采购具体要求。校服供货企业选定,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校服选定,要由家长、学生占比80%以上的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购买,要提供同款式、价格差异明显的2-3种,由家长自愿自由选择购买。三是强化质量保障。鼓励实行“双送检”形式,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向市直学校通报企业名单,明确退出机制。四是加强监管。教育主管部门通过事后备案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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