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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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医疗保障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现行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简称“中医类价格项目”)进行项目规范和价格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规范和定价

全市新增中医骨伤类项目18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8项,同步制定一类价格、二类价格、三类价格和基层价格,同时废止停用现有中医骨伤类项目12项、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8项(详见附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类医疗服务,遵照新的中医类价格项目收取费用。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所定价格属于最高限价,医疗机构不得上浮,可自行下浮,下浮不限。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承诺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水平,并按照医保协议约定其收付费标准。

医保支付政策按照新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二、规范项目执行

(一)项目兼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

(二)价格构成。政府指导价已涵盖服务产出所需的各类资源消耗,价格构成已列明的各项成本消耗与基本物耗不得另外收取费用;同时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

(三)可收费医用耗材。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本价格表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有关要求

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相关参数,加强相关费用日常审核,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认真做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1-1.常德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1-2.常德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2-1.常德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2.常德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1              常德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

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

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
(元)

支付分类

自付比例

1

014300000010000

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

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或紊乱关节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关节


550

500

450

360

甲类

0%

2

014300000010001

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一儿童(加收30%)

每关节


165

150

135

108

甲类

0%

3

014300000020000

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

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复杂关节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关节

“复杂关节脱位”指寰枢椎、髋关节、骨盆等关节脱位以及陈旧性脱位。

1000

900

810

648

甲类

0%

4

014300000020001

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一儿童(加收30%)

每关节

300

270

240

194

甲类

0%

5

014300000030000

手法整复术  (骨伤)

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处

骨折


1300

1170

1050

840

甲类

0%

6

014300000030001

手法整复术(骨伤)一儿 童(加收  30%)


每处

骨折


390

350

315

252

甲类

0%

7

014300000040000

手法整复术(复杂骨伤 )

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复杂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处

骨折

“复杂骨伤”指脊柱、骨盆、关节内等骨折以及陈旧性、粉碎性骨折。

2600

2340

2110

1688

甲类

0%

8

014300000040001

手法整复术(复杂骨伤)一儿童(加收30%)


每处

骨折

780

700

630

506

甲类

0%

9

014300000050000

小夹板固定术

通过小夹板等各种外固定方式对骨折部位进行包扎固定。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部位


150

135

120

96

甲类

0%

10

014300000050001

小夹板固定术-儿童(加收30%)


部位


45

40

36

29

甲类

0%

11

014300000060000

小夹板调整术

根据患者复诊情况对小夹板等外固定装置进行调整。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调整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部位


44

40

36

29

甲类

0%

12

014300000060001

小夹板调整未-儿童(加收30%)


部位


13

12

11

9

甲类

0%

13

014300000070000

中医复位内固定术

使用各种针具、钉具,以内固定方式复位固定骨折部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消毒、进针、牵拉复位、撬拨、包扎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每处骨折


2400

2160

1940

1552

甲类

0%

14

014300000070001

中医复位内固定术-儿童(加收30%)


每处骨折


720

648

580

466

甲类

0%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

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

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
(元)

支付分类

自付比例

15

014300000080000

手法松解术

通过理筋、松筋、弹拨等手法疏通经络、松解粘连、滑利关节。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手法疏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不与同部位中医推拿同时收费。

165

150

135

108

甲类

0%

16

014300000080001

 手法松解术-儿童(加收30%)


50

45

40

32

甲类

0%

17

014300000090000

手法挤压术

通过抚触挤压腱鞘囊肿,使囊肿破裂。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抚触、挤压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52

47

43

34

甲类

0%

18

014300000090001

手法挤压术-儿童(加收30%)



15

13

12

10

甲类

0%

使用说明:

1.立项指南以中医骨伤为重点,按照中医骨伤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骨伤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中医骨伤类项目进行了合并。立项指南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骨伤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地方价格政策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不一致时,医疗机构收费依据应以当地价格政策为准。

2.“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标签、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中单、治疗护理盘(包)、手术包、注射器、防渗漏垫、悬吊巾、压垫、棉垫、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各种针具刀具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本价格表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另行收费。

6. “每关节”是指,单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关节、单侧足部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

7. “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8. 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附件1-2:            常德市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序号

财务分类代码

国家项目代码

国家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代码

地方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内涵(或章节说明)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
(元)

备注

1

E

004200000010000

骨折手法整复术

420000001

骨折手法整复术



陈旧性骨折加收100%;骨折合并脱位的加收50%;掌(跖)、指(趾)骨折按脱位的50%计价

900

765

80

64


2

E

004200000020000

骨折橇拨复位术

420000002

骨折橇拨复位术




149

127

114

91


3

E

004200000030000

骨折经皮钳夹复位术

420000003

骨折经皮钳夹复位术




1196

1016

914

731


4

E

004200000040000

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

420000004

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

含手法复位、穿针固定


四肢长骨干、近关节加收10%

1036

880

792

634


5

E

004200000050000

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

420000005

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



陈旧性脱位加收100%;髋关节脱位加收100%;下颌关节脱位、指(趾)间关节脱位按50%计价

500

425

138

110


序号

财务分类代码

国家项目代码

国家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代码

地方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内涵(或章节说明)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
(元)

备注

6

E

004200000070000

骨折夹板外固定术

420000007

骨折夹板外固定术

含整复固定,8字绷带外固定术、叠瓦氏外固定术分别参照执行

外固定材料

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30%。

149

127

80

64


7

E

004200000080000

关节错缝术

420000008

关节错缝术




130

110

99

79


8

E

004200000090000

麻醉下腰椎间盘突出症大手法治疗

420000009

麻醉下腰椎间盘突出症大手法治疗

含X光透视、麻醉



520

440

396

317


9

E

004200000110000

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

420000011

关节粘连传统松解术



大关节加收50%

149

127

114

91


10

E

004200000120000

外固定调整术

420000012

外固定调整术

骨折外固定架、外固定夹板调整参照执行



44

37

33

26


11

E

004200000150000

腱鞘囊肿挤压术

420000015

腱鞘囊肿挤压术

含加压包扎



52

44

39

31


12

E

004200000160000

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

420000016

骨折畸形愈合手法折骨术

含折骨过程、重新整复及固定过程

固定物


1000

850

765

612


附件2-1              常德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

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

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元)

支付分类

自付比例

1

014600000010000

针刀(钩活)疗法

使用针刀、铍针、刃针等各种针刀具,对病变组织松解剥离,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穿刺、剥离、包扎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脊柱针刀疗法


部位


74

67

60

48

甲类

0%

2

014600000010001

针刀(钩活)疗法一脊柱针刀疗法(加收30%)

部位


22

20

18

14

甲类

0%

3

014600000020000

点穴疗法

通过对穴位或局部点压施术,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施压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60

54

49

39

甲类

0%

4

014600000030000

中医烙法

通过烙具烙烫病变部位,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消毒、烙烫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



299

269

242

194

甲类

0%

5

014600000030001

中医烙法一儿童(加收30%)


90

81

73

58

甲类

0%

6

014600000040000

白内障针拨术

通过拨障针摘除晶状体混浊部分。

所定价格涵盖散瞳、消毒、开睑、切口、拨障针拨断晶状体悬韧带、晶体压入玻璃体腔、出针、闭合切口、包扎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单眼


747

672

605

484

甲类

0%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

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

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
(元)

支付分类

自付比例

7

014600000050000

足底反射疗法

通过手法对足部反射区进行刺激,起到缓解症状或治疗疾病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泡洗、定位、穴位刺激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不与中医推拿同时收费。

29

26

23

18

丙类

100%

8

014600000060000

红皮病清消治疗

针对红皮病病变部位进行清创处理、中药外敷,起到促进皮损愈合的作用。

所定价格涵盖消毒、清创、敷药、包扎等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49

134

121

97

甲类

0%

使用说明:

1.立项指南以中医特殊疗法为重点,按照中医特殊疗法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进行了合并。立项指南所定价格属于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特殊疗法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按照对应的立项指南项目执行。地方价格政策与《全国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不一致时,医疗机构收费依据应以当地价格政策为准。

2.“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标签、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中单、治疗护理盘(包)、手术包、注射器、防渗漏垫、悬吊巾、压垫、棉垫、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各种针具刀具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本价格表落地前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可收费医用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另行收费。

6.“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7.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附件2-2:            常德市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表

序号

财务分类代码

国家项目代码

国家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代码

地方项目名称

地方项目内涵(或章节说明)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市一类价格
(元)

市二类价格
(元)

市三类价格
(元)

市基层价格
(元)

备注

1

E

004300000030000

手指点穴

430000003

手指点穴



5个
穴位


20

17

15

12


2

E

004700000010000

白内障针拨术

470000001

白内障针拨术


粘弹剂

单眼


364

309

278

222


3

E

004700000020000

白内障针拨吸出术

470000002

白内障针拨吸出术


粘弹剂

单眼


650

550

495

396


4

E

004700000030000

白内障针拨套出术

470000003

白内障针拨套出术


粘弹剂

单眼


650

550

495

396


5

E

004700000050000

小针刀治疗

470000005

小针刀治疗

刃针治疗参照执行


每个
部位


74

63

46

37


6

E

004700000060000

红皮病清消术

470000006

红皮病清消术

含药物调配

药物


149

127

114

91


7

E

004700000070000

扁桃体烙法治疗

470000007

扁桃体烙法治疗

鼻中隔烙法治疗参照执行



299

254

228

182


8

E

004700000160000

足底反射治疗

470000016

足底反射治疗




26

22

19

15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