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第三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5-10-28 10:00 来源: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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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免罚事项清单 行执法事项目录修订完善和公示工作的通知》(湘法办〔2024〕9号)和《省司法厅落实2025年省政府大抓落实督察激励二十条激励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良好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建立,通过合理把握处罚与教育之间的平衡,在更好实现执法目的的同时,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5.《物业管理条例》

6.《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9.《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10.《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1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3.《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14.《城市绿化条例》

三、主要内容

此批清单共33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栏:序号。一共制定了33项“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

第二栏:事项名称。针对每一项违法行为进行列明,包含建设工程、物业管理、城市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33项违法行为。

第三栏:设定依据。列明每一项违法行为所对应的违则和罚则。

第四栏:适用情形。具体明确了适用“依法免予处罚”时必须同时满足的主客观条件。既符合法条规定又符合执法实际。

第五栏:免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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