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司许〔2025〕20号)

2025-10-28 08:52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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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司许〔2025〕20号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德市广德司法鉴定中心:

  你所于2025年10月24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经审查,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5号令)及《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委托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实施部分司法鉴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司发通〔2023〕37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申请变更住所的行政许可事项准予变更,住所变更为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818号。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常德市司法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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