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某不服《某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

2025-09-28 10:24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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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常政复终字〔2025〕57号

 

申请人:简**

被申请人:临澧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临澧县人民政府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向本机关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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