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06-17 17:40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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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710号修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金〔2018〕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坚决落实中央因城施策精神,更好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操作细则进行公布。为使公众准确理解《通知》(常房金管〔2025〕4号)的内容,现对该《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制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710号修订)、《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金〔2018〕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 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

 

适用范围:常德市全市范围内

 

具体内容:2025年6月17日起,全市各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全面实施该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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