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烟草专卖局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6-17 16:08 来源:常德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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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常德市烟草专卖局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管理办法》于2019年9月制订公布,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烟草专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该文件现已失效。为规范烟叶收购站(点)审批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叶收购站(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意见》及相关规定,结合常德市实际,对《常德市烟草专卖局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管理办法》重新制订。

《办法》共有正文五章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即第一至第四条,主要是明确本办法制订目的和具体依据、适用范围、申请主体、审批主体等;

第二章即第五至第六条,主要是明确申请设立烟叶收购站(点)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即第七至第十四条,主要是明确审批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

第四章即第十五至第十六条,明确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有效期限以及对烟叶收购行为的监督主体;

第五章即第十七至第十九条为附则内容,主要是对解释机关、生效时间予以明确。

我局于2025年1月17日起向市本级烟叶科、专卖科相关工作人员及各县(市)烟草专卖局征求意见建议,2025年1月21日-2月21日,《常德市烟草专卖局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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