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5-03-24 10:36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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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常德市商务局、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常德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4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3号)《湖南省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湘环发〔2025〕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常德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方案主要是解决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问题,持续推进绿色运输体系建设和移动源监管执法,进一步降低全市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含了四大类任务,具体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淘汰超标排放车辆和机械、推进绿色运输体系建设、强化机动车达标监管。共15项具体任务,分别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完善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扶持政策、提升公共服务及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进老旧车辆和机械淘汰更新、加强作业车辆和机械的更新淘汰力度、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动船舶码头管理体系、推进挖沙船工程“油改电”电能替代、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强化交通管控措施、强化在用车达标监管、严格环保检验管理、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车大户监管。

第三部分明确了《实施方案》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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