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更新的背景和必要性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是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的具体要求。为不断优化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建立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更新调整机制是有必要的。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需对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根据国家、省、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更好地落实科学管理、精准管理,常德市在2020年《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基础上对清单进行2023年度的动态更新,形成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以下简称《成果(2023年版)》),规范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意义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成果内容丰富,涉及部门多、领域广,在实施过程中,需及时与主体功能区战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能源资源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等做好衔接联动,建立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成果(2023年版)》印发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优化,从区域布局、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控四个维度对全市63个单元(除园区10个外)提出清单式管控要求,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审批与选址、管理提供有力的指导依据与刚性约束,对守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内容解读
通过衔接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战略规划中最新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常德市发展实际,梳理更新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各要素环境管控分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及信息数据等,形成《成果(2023年版)》,并对空间矢量数据库、相关文本和图集进行相应更新调整。
《成果(2023年版)》具体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更新成果正文,包括了常德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常德市其他环境管控单元(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主要目标;对管控单元的单元分类、单元面积、主体功能区定位、主要环境问题和敏感目标进行了更新;对管控单元的空间约束布局、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要求。共划定了63个环境管控单元(除园区10个外),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比动态更新前增加1个,重点管控单元13个,比动态更新前减少1个,一般管控单元26个,比动态更新前增加3个。
第二部分是附表,具体是常德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的更新。
第三部分是附图,具体是常德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的更新。
四、后续管理
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推进《成果(2023年版)》实施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动态监控,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现场检查并严格依法查处,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他区域,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推动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