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是用于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依法实施采购的额度标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依法开展年度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必须尽快出台我市“2025-202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文件,保障全市2025-2026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制定的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2年版)>的通知》(湘财购〔2021〕29号);
3.《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德市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常财办发〔2023〕1号);
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的通知》(湘财购函〔2024〕17号)。
三、主要内容
《常德市2025—202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三点组成。常德市2025—202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常德市2025—2026年度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30万元、服务30万元、工程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