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4—02008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7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件。具体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关于明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道燃气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等2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见附件1);
二、《关于调整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常价服〔2015〕54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见附件2);
三、《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常发改法规〔2019〕505号)等2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