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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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4—02008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7件,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件。具体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关于明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道燃气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等27件规范性文件废止(见附件1);

二、《关于调整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常价服〔2015〕54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见附件2);

三、《关于印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常发改法规〔2019〕505号)等2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上述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但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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