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4年10月25印发,为更好让大家理解《通告》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德市司法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级各单位需自行清理以本机关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
二、起草过程
经清理,我局以本机关名义制定并公布,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遵循“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我局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法制科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的清理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2024年9月30日召开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20次党组会,最终形成意见:《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常德酱板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质监发〔2014〕16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上位法没有变化,文件内容适当,拟定为继续有效,予以保留;《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在市城区生产销售无标识湿米粉的通告》(常食药监发〔2017〕7号)等4个规范性文件,已被其他文件替代或不再执行,拟予以废止。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主要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清理依据。第二部分是废止的4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三部分是重新公布的3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部分是施行日期。通告自2024年10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