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两部门《关于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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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4-02007

 

常德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城区各出租车公司及经营业主:

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规范出租车客运价格行为,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市城区巡游出租车春节期间实行临时加价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在现行每车次起程价格基础上上浮4元,其他运行价格不变。上浮后每车次起程价为:白天10元/2公里(5:00--21:00),夜间11元/2公里(21:00--次日5:00)。

二、加价时间。每年农历除夕零时起至农历正月初四24时止(共5天),农历初五零时起停止执行上浮价格,恢复原价。

三、相关措施。出租车客运经营企业要将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监制的《巡游出租车春运价格上浮公告》张贴在车内醒目位置,接受乘客监督。对不张贴价格公告、超过规定上浮价格、提前涨价、上浮价格期限结束后不恢复原价等违价行为,乘客可拒付上浮价款并向主管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5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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