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CR-2024-03006
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新生注册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工作,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录取的新生名单规范填报学生信息并加强信息核对,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做到应填必填,确保“一生一号,不漏一人”,防范虚假、错误信息录入学籍档案。各中小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应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严格异动管理
一是严格转学管理。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交转学证明手续(户口本、房产证、工作证明等),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可办理学籍变动。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二是严格休学管理。学生因病长期治疗需办理休学的,应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由学校审核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申请表及医院诊断证明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对于已休学学生,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休学期满后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手续应在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严格留级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中三年级学生不得留级。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未修满规定学分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学习困难要求留级的,在学年结束时,应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留级申请表》,由学校审核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留级申请表并报市教育局审批。留级不能跨学段,且限于本校范围。高中学校留级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学生留级原则上只能留级一次。
三、严禁借读、空挂学籍
各中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学籍管理意识,建立学籍自查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学籍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督,定期开展学籍复核、清查,对学生的入学、异动等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人数变化的情况。市教育局将采取定期核对、随机抽查、进班点名等方式加强学校学籍监管,禁止学校存在无学籍的学生,禁止出现借读、空挂学籍现象,坚决杜绝“借读生”“择校生”。
四、广泛宣传政策
各学校要召开党委(组、支部)会、教师大会、家长会,将严禁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转学的纪律要求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和家长,防止家长盲目相信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虚假承诺。各学校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大力宣传严禁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转学的有关标语。具体内容见附件。
市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学籍管理问题线索,重点整治违规注册学籍、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转学等问题。对于查实的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之前印发的《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常教通〔2023〕142号)即行废止。
附件:宣传标语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
宣传标语
1.严禁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转学,巩固阳光招生成果。
2.严禁接收借读生,共同维护教育良好生态。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一人一号、籍随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