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2〕39号)规定,贯彻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二、文件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22〕39号)。
三、主要内容
1、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试点);
2、降低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3、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限额及放宽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限额;
4、扩大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
四、目标任务
政策公布后,将进一步便于缴存职工进行住房消费,更加有利于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