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的报告

2024-01-29 15:48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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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德市行政执法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总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全市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373999件,行政许可案件1211998件,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案件5299471件,轻微不罚案件1189145件,首位不罚案件411042件,促进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一、工作亮点

1.严格执法主体,执法队伍实现全领域覆盖。梳理明确市本级42家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定权力清单2639项、责任清单523项、负面清单102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3012项,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七大领域”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一个领域、一张清单、一支队伍、统一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审批、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制度,全市1279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管理。全市共开展各类执法人员培训169场,培训执法人员13900余人次,执法人员参训率达100%,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2.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环节实现全流程监管。出台《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执法单位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严格落实涉企检查“扫码(湖南营商码)”“亮证(行政执法证)”制度和涉企检查计划年度备案管理制度,全市31家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涉企检查年度工作方案31份,出台涉企检查事项清单198项,开展涉企执法检查425次,实现了涉企执法检查全流程监管和规范化运行。严格推行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手段,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交警支队等6家行政执法单位先后出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清单,从制度层面防止了行政裁量权的滥用。

3.优化执法机制,执法体系实现全链条整合。率先在桃源县陬市镇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2023年9月,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桃源县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明确陬市镇为全省第四个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依法行使9个方面163项行政处罚权;市司法局与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联合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调研,向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专题报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执法协同、开展执法监督的审议意见,先后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水利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管议事协同机制,全面参与相关执法领域执法事项的衔接沟通、执法决策的讨论会商、执法案卷的评查评议等工作。

4.增强评议实效,执法质量实现全方位提升。紧盯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先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议6次。其中,常态化评议3次(区县2次、市直1次),专项评议3次(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发现反馈、督促督办重大执法问题554项、一般问题3933项,下发《行政执法专项通报》6份、《行政执法问题协查函》10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通报典型案例53个。其中,正面案例12个,负面案例41个。督促执法单位自行纠正、撤销或重新作出处理行政处罚案件39件、考核文件1份。首次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公开发布2023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网上发布了城市管理领域六大典型案例。

5.扩大监督范围,执法效能实现全角度评议。积极延伸执法监督工作覆盖面,首次将市直31家行政执法部门的53个具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或单位,纳入全市“十佳十差”科室集中评议活动,以评议促作风、以作风优执法;首次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年度评议工作,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督员”对市本级42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现场评议,以现场评议、公开评议倒逼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首次公布市县两级16个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召开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向社会广泛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更“近”一步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期盼。2023年,全市累计收到320余条投诉举报,及时处理或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39件次。

二、存在的问题

1.“三项制度”落实不够。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执法单位没有制定完整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未出台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未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县级执法单位很少将行政执法公示情况附卷,有的超过7个工作日才进行公示,公示不到位、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普遍存在。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收集调取书证、物证和其他证据过程中,部分执法单位既没有对取证时间、证据来源、证明内容进行核对和说明,也没有组织当事人对证据发表意见;部分执法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应当制作现场勘验图的,没有绘制现场勘验图,或现场勘验图制作过于简单,没有详细标注现场方位、违法面积等具体情况。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执法单位未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部分执法单位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没有从事实认定、证据闭环、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进行全流程法制审核,也没有出具单独的法制审核报告或专审表,仅以案审意见会签的形式替代法制审核意见和结论;部分执法单位没有认真整理集体讨论记录,未记载参会人员职务信息,或仅以会议纪要代替集体讨论记录入卷。

2.执法管理规范不够。一是执法案卷不规范。部分执法单位没有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台账,执法案件管理不严格,执法文号比较混乱;个别执法单位办理行政许可没有规范的受理流程,受理申请、现场复核、准予许可随意性较大;部分执法领域非现场违法信息条目较多,立案部门法制审核不及时;部分执法单位执法案卷归档缺乏规范的目录和标准,材料归档不及时,案卷材料顺序前后不一致,没有形成完整的执法卷宗。二是执法流程不缜密。部分执法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没有进行规范编号;部分执法单位送达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一人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现场见证人身份不明的问题;部分执法单位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使用不准确,存在当事人未签订地址确认书或在确认书上明确拒绝电子送达,而实施电子送达的情况。三是执法决定不严谨。部分执法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具体违法事实表述过于简略,未对证据采信进行说理,未对法律适用进行说明,未参照适用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部分执法单位将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内容;部分执法单位对处罚决定将责令改正是否到位作为前置条件的,未对当事人按期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就先行作出处罚;四是执法监管不到位。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部分执法单位既不说明暂缓执行理由,也不催告履行,导致处罚决定长期不能执行到位。

3.突出问题整治不够。一是机械执法的问题。部分执法单位没有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不多,执法过程简单粗暴;部分执法单位片面地强调执法效果,行政执法搞“一刀切”,把办案数量、罚没收入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二是随意执法的问题。不同执法领域缺少工作协同,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的随意性较大,一定范围存在多个执法单位对同一市场主体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部分执法单位未严格把握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把当事人配合调查、生产经营困难或家庭困难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三是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在一些执法边界比较模糊的领域,执法单位之间缺少有效的执法协同和会商会办,相互推诿、敷衍了事的情况比较普遍,客观上造成了监管失当、执法缺位问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1.针对典型问题做好自清自查。

一是高度重视,主动认领执法问题。对于本次评议的相关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针对这次评查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执法问题,自觉开展自清自查,严格做到整改销号。要充分利用此次集中评议的机会,真正把本地区、本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顽瘴痼疾摆出来,把积极整改、全面整改的态度亮出来,把整章立制、规范执法的成效现出来。二是提前谋划,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政府《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部署,各地各单位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2024年5月份之前,要梳理形成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三是扩展渠道,广泛开展个案监督。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职责,通过开通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的方式,广泛受理和督办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违法问题线索,并按照层级管理、部门协同、三级联动的原则,对行政执法进行个案监督,重点整治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市场主体诉求。

2.结合评议整改做好举一反三。一是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对于本次评议列举和后段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执法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执法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修订执法规程、确保执法公正;执法协同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全面履职尽责。二是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技能比武、交叉评卷等方式,有效拓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三是案卷评查要动真碰硬。要充分发挥案卷评查促进执法质量提升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案卷评查,按照“执法情况统一通报、问题线索集中交办、重点案件个案督办”的原则,真评真议,真督实查,对违规执法行为、问题执法案件、涉案执法人员动真碰硬、一查到底,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同时,还要充分运用案卷评议成果,广泛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社会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正、负面典型案例,引入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顺应改革部署做好深化提质。一是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要加大行政执法工作统筹,清理和完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合出台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体制。统筹各类监管资源,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切实提升执法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积极探索基层执法力量保障机制。持续跟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落实涉改执法单位的机构定性、人员转隶、身份确认、编制配套等具体问题,鼓励引进高学历、专业化人员充实行政执法队伍,鼓励引导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下沉县乡一级,切实解决基层执法单位人员编制不足、专业素质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大力推广“陬市”经验,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引导执法单位充分下放执法权限,推动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全面完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多部门联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持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常德市司法局

2024年1月29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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