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所不服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2024-06-24 16:30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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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常政复终字〔2024〕24号


申请人:湖南某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4年3月22日作出的《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于2024年5月2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向本复议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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