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准予皮望变更执业机构的决定(常司许〔2024〕11号)

2024-06-13 16:47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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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司许〔2024〕11号


皮望:

本机关于6月12日收到你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机构的材料,经审核,相关材料齐全,符合变更执业机构的法定条件。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基层法律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执业机构。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德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3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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