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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司法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16 10:40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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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对第一个问题和建议“公民法律意识欠缺,新型犯罪现象突出,建议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急需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进行答复。

近几年,我市的普法宣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工作实效上狠下功夫,做到了宣传工作入脑入心。我市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23年以来,为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非遗”法治文化“一县一品”工程,编印《常德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通读》法律读本,举办常德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知识抢答赛,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8万余份,惠及群众6.5万余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持续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对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出任务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普法办每年均制定普法与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将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食品药品安全、防范非法集资、信访等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责任单位的重点宣传内容。二是多形式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以“送法下乡”、五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九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主题活动为载体,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普法重点单位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制度,推动相关单位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行业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对普法宣传进行量化考评。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以考核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

二、对第二个问题和建议“基层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专业人才短缺,建议加强对基层法治队伍专业人才培养。”进行答复。

一是关于司法所人员编制问题。

基层编制是由市县两级编制部门根据上级总体规划进行具体制定,近些年通过我们司法行政部门与市县编制部门多次沟通,向市县有关领导汇报,司法所人员编制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做好汇报,多措并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力量。一是坚持严把关口、空编即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采取公开招考或人员调配等形式尽快补充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空缺,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具备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服务群众和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的人员吸纳到司法所工作队伍中来,切实改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坚持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管好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进一步挖掘系统内部潜力,清理回收被挤占的政法专项编制和被借调的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推动政法专项编制向司法所倾斜,引导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三是坚持统筹调配,加速落实“一所三员”。一方面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另一方面探索在司法所建立司法协理员队伍,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增加司法所辅助人员,补充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效问题。

近年来,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选聘政治素质高、执业水平过硬、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等担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其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加强人员配备,选优配强乡村法律顾问队伍,健全完善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提升乡村法律顾问能力素质。其二是提高服务水平。科学制定乡村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明确服务流程,完善监督考核、满意度测评、投诉处理等工作机制,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其三是创新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微信群、热线电话、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线咨询、普法信息线上推送和其他远程服务。总结推广部分地方组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明确法律顾问联络员、推行法律顾问预约服务机制等经验做法,提升乡村法律服务的精准性、时效性。其四是强化工作保障。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落实财政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财政支持措施,积极争取财政对加大村(居)法律顾问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落实公益法律服务激励政策,对积极参与乡村法律顾问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及时予以表彰表扬。

三、对第三个问题和建议“综合行政执法不够主动,行政命令大行其道,建议加强对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进。”进行答复。

2015年以来在全国逐步推广综合执法改革,并且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乡镇、街道)延伸和下沉,即开展基层综合执法改革。2019年以来,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市委改革办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广泛深入开展改革事项调研、实施意见起草及征求意见工作,分别制定了本领域改革工作方案,共同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桃源县陬市镇已成为省人民政府集中赋权开展综合执法的乡镇。总的来看,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确实还存在一些差距,您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客观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协调市委编办、市委改革办以及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单位,继续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难点和痛点,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人员问题。同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技能比武、交叉评卷等方式,有效拓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好“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法治建设要求,提升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完善机构,配齐人员,强化职能,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的发展方向,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把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和街道。将“人财物、编制”下放到乡镇(街道),强化一线执法力量,将上级派驻基层与基层固有执法资源进行整合,强化执法物资保障。


常德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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