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市城区道路通行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2024-03-05 15:55 来源:常德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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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文件要求,决定进一步在城市道路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

二、条文解读

1.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除外),执行轻型载货汽车城市道路通行相关规定。

2.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除外),执行新能源轻型货车、皮卡车不限行规定。

三、其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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