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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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4-03001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 〔2023〕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际,现就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

《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版)》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国家课程和湖南地方课程科目全部纳入中考范围。

(二)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用笔试方式;

物理、化学、生物学采用笔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信息科技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测试方式;

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结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均采用闭卷。

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外语听力科目可申请免考,具体要求按《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执行。

(三)考试时长

语文、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外语考试时长10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考试时长各6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时长各15分钟;信息科技考试时长为30分钟。

(四)考试时间

中考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信息科技等科目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末,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笔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末。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五)成绩呈现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中考成绩以分值和等级两种方式呈现。以分值呈现的科目及各科卷面原始分数为:语文、数学均为 12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外语(含听力20 分)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均为 100 分;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为5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均为10分,信息科技待省教育厅出台实施方案确定。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方式呈现。

(六)成绩应用

1.初中毕业标准

学生中考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合格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整体考试情况确定。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补考办法并组织实施,补考工作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补考达到合格标准的,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2.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依据

高中阶段招生以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笔试及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的总分作为录取主要依据,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结合我市实际,将各学科卷面原始分满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设定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具体折算分别为语文、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历史、物理、道德与法治各80分,地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测试各50分。2024年、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分为780分。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2023年秋季招收的七年级开始,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信息科技考试,与相应学科笔试成绩同比例折算,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总分。

(七)考试组织

全省统一组织的纸笔考试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组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生物学、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科技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艺术(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综合素质评价

(一)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维度,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评价主体。按照服务育人、注重发展、科学评价、民主公开原则,坚持“谁了解、谁评价”“谁评价、谁负责”,积极吸纳教师、学生等参与评价,将评价有机融入到常规教育教学活动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主要有教师、学生本人、同学等。

(三)评价实施。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常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校结合实际,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审核等监督保障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自评、互评、班级评价等综合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确保评价工作客观真实。

(四)结果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深化招生录取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普高招生。健全基于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等,划定录取分数线。进一步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分配比例不得低于55%且逐步提高。各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方案由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支持普高多样化发展。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自主招生,制定招生章程和学生培养方案,详细列明招生类别、数量、标准以及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由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删除),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办学。各地各校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统筹协调中职招生。因地制宜推进普职协调发展。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办法和程序,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优化录取批次设置,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严格执行中职学校招生准入制度,跨区域招生要按程序进行审核、备案。加强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探索开展中高职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

四、强化招生组织管理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按照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班额、学校各类教育资源总量以及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核定并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二)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使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各地要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布,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逐步减少区域内调剂招生计划,规范自主招生范围和比例,简化招生录取批次,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批。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严控中考加分项目。要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对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中考改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加强对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基教科要统筹做好中考的各项工作;考试院要做好统一命题科目的组考、评卷工作;体卫艺科要做好体育考试的各项工作;教科院要加强对中考的研究和结果分析,加强教育教学指导;仪器信息部门要做好物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科技考试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考查科目的组织工作,落实报名、组考、保密、阅卷、成绩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提升保障能力。各县市区政府(删除)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经费、编制保障,确保中考及初中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所需的师资、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消耗性实验材料的配置与供给,进一步加强理科实验室、电脑室、标准化体育考场建设。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建设。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试、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考试等信息化系统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三)严格考试管理。要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纪考风,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制定的考务手册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牢固树立“严格保密、严肃考纪、严防事故”的思想。加强考务培训,责任到人。严格保密纪律,做好保密、保卫工作,杜绝一切泄密事件的发生。加强考点建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当集中设置考点,一般不得设置单校考点。

(四)深化教学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科技、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要加强对中考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和教育质量实行监测评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采取各种形式,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各项要求,提高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提高人民群众对改革的知晓度和理解度。要关注社情民意,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常德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