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理由
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
二、适用范围
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常各有关单位
三、政策依据及具体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市本级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修订了《常德市2023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各区县市发改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当地《2023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委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发布常德市2022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发改函〔2022〕40号)同时废止。目录清单将根据收费政策调整实施动态调整。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