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满足群众期待,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舆论效果的“三赢”,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人性化执法三十条措施》。
二、条文解读
第一部分关于违法停车的人性化措施,主要是针对我市目前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现有停车泊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尤其针对没有配套停车资源的老旧小区以及学校上、放学期间、节假日等特殊地点、特殊时间的停车,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辖区交警大队及支队科技部门的意见,结合部、省两级关于改善执法、梳理执法清单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的包括“推送短信提示、放宽停车时间”等内容的违法停车人性化执法措施,拟通过该措施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第二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十类“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实际影响且现场能够整改到位”的情形,适用不予处罚的措施。此十条是部省两级的明确规定。
第三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十类“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及时整改”的情形,适用首违不罚的措施。此十条也是部省两级的明确规定。
三、其他
违法停车人性化执法十条措施是试行,如果在试行中存在其他问题,将及时予以调整。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