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变更澧县翊武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决定书(常司许〔2023〕10号)

2023-08-22 16:07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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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翊武法律服务所:

我局2023年8月21日收到你所提交的变更澧县翊武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你所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7号)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澧县翊武法律服务所负责人由贺平变更为孙际平、合伙人由孙际平、贺平、游同明变更为孙际平、杨金枝、游同明。


常德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2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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