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注销澧县澧浦法律服务所的决定书(常司许〔2023〕9号)

2023-08-21 16:04 来源:常德市司法局
字号:【

澧县澧浦法律服务所:

我局于2023年8月9日收到你所提交的注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你所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收回、注销你所已取得的执业证书,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343000007059473XD。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德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