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按照中央、省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举措,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效能、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我市市直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主体单位43家,市、县两级持证执法人员共9207名。2022年度全市市、县两级共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841622件,行政许可案件2511803件,行政强制案件3465件。
二、强化监督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多措并举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创新开展涉企执法领域监督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市司法局、市优化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常德市涉企执法检查备案制度》,从规范编制涉企检查计划、实行事前登记备案、信息定期反馈、执行跟踪问效等方面,形成了实施有据、监督有力、管理到位的涉企检查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涉企执法监督实效。
2、探索“无证明城市”创建试点。我市为严格执行国务院“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集中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减证便民”原则,对“无证明城市”清单所涉及的29个部门、证明事项161项进行梳理审核,对相关材料能够佐证、部门能够核实确认以及无法开具的54项证明编印了取消清单;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64项证明编印了告知承诺清单,最终形成并公布了《常德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第一批)》。
3、积极开辟行政执法监督新渠道。一是市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和市长12345热线建立合作机制。向社会公布常德市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广泛收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推动执法监督靠前一步拓展“监督源”。同时建立了投诉举报跟踪督办机制,确保所有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切实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效。二是加强个案指导协调。市司法局加强个案指导,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市人社局商请提前介入的8起行政处罚案件逐一协调指导,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前沿,执法更规范。
4、健全免罚轻罚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为了更好地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于2022年5月11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罚轻罚规定大力推广柔性监管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5家市直单位制定并公示了相关行政裁量基准文件和免罚清单,确定对263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免罚。各区县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也纷纷出台相关行政裁量基准文件和免罚清单。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管理,有效防止了行政裁量权滥用,使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确保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六个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和执法职能,将分散在多个部门或单位内部的执法、监管事项进行整合,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和完善乡镇执法权限、乡镇执法队伍、乡镇执法领域、乡镇执法体系,桃源县陬市镇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全市市直五大执法领域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换发。二是根据省司法厅的工作部署安排,完成了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换证工作,共完成9207名行政执法证人员的证件审核、发放工作。三是积极准备新一轮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打通了采购关卡,指导各区县、各市直单位完成了参考人员的报名审核和缴费工作。四是以执法人员培训为抓手,坚持将监督与规范相结合,7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市县两级执法人员骨干200余人,有效提升了全市执法队伍整体水平与业务能力。五是精心制作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演示片《镜头下的执法》,并发放至9个区县(市)、六个小区和43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要求各单位制定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和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二是推动“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含公共服务事项)均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融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在窗口“一站式”办理,减少审批服务对象“跑路”。三是按照省“证照分离”改革会议精神,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对涉改事项要素进行完善,填报推送并发布依职权类实施清单、依申请类实施清单,目前,部分证照已实现电子证照归集和共享。
(五)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
一是配合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11日印发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的承办主体、目录范围、编制程序以及实施要求予以了明确。二是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报市委常委会通过,最终确定了5项工作列入本年度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并向省人民政府备案。三是严格确保各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按法定程序落实,并在计划时间内有序完成。
(六)加强“两法衔接”监督协作机制。
为了更好地实现案件查办过程中与公检法的无缝对接,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探索构建信息衔接共享机制,建立“两法衔接”工作专项台账,定期收集、梳理、汇总“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强化日常监督,适时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较好的防止了行政执法案件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和以罚代刑等情况的发生。2022年,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及其他行政单位移送公安犯罪线索40条,涉及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等多个部门,深挖刑事犯罪领域线索,及时排查筛选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切实把依法行政与司法监督落到实处,推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免罚轻罚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各执法领域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征集免罚典型案例。
2、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指导力度,进一步梳理乡镇执法职权,明晰执法定位,坚持稳妥有序、审慎推进、综合施策原则,进一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协调推进机制,确保下放执法事项有效承接,不断提升乡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支持陬市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打造陬市镇综合执法改革示范点。
3、继续开展创建“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继续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完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推出《常德市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第二批)》,并开展专项督查。
4、继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按照省里统一安排,组织好新一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提高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常德市司法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