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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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2-02007


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22〕3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委2019年12月9日发布的《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常发改发〔2019〕1号)同时废止。

 

附件: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行政处罚免罚清单.docx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