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台背景
为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所需的人才支撑体系,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发挥人才在推动制造强市过程中的重大作用。4月22日,市委人才小组出台了《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试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执行范围
我市住房公积金是全市集中统一管理, 此政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三、调整内容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对经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高层次人才,在常德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享受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1.5倍的贷款额度(公积金提取额与公积金贷款额的总和不得超过购房资金总额。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