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助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4月20日,市政府办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常德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了更加深入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执行范围
我市住房公积金是全市集中统一管理,此政策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执行。
三、调整内容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