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成果,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二、相关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
三、使用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范围内。
四、具体内容
《通知》的内容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落实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责任。包括明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强化评标专家考评以及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
二是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包括强化标前核查工作、严格开展审查工作、严肃评标过程纪律以及认真开展标后监管;
三是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包括积极扩大公告范围、全面公示中标信息、畅通异议和投诉渠道以及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四是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