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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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步行街停车楼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常发改价调〔2021〕4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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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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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目的及依据:经常德市天方大数据有限公司(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协议单位)申请,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的规定,综合考虑该停车楼的试运行情况,为有效提高该停车楼车位利用率和周转率,进一步改善附近道路车辆流通停放秩序,规范该停车楼收费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对该停车楼有关收费事项进行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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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收费标准 该停车楼实行24小时停车收费,其建筑规格只能停放轿车和SUV型车辆,早8:00—晚22:00,按每车5元/小时收费,晚22:00—次日早8:00,按每车2元/小时收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时间为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 2.持有本人残疾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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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勇 |
联系电话:7893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