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五县一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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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1—02006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五县一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桃源县、临澧县、澧县、石门县、安乡县、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湖南湘赣三峡燃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德市“五县一市”天然气输配管道项目是经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我市重点招商引资的民生项目。该项目已于2016年7月完成了工程结算审核,并已正式营运使用。前期,我委批复该天然气运输管线运行价格0.37元/立方米,运行期间价格执行效果良好。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8〕1046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核定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1〕262号)文件精神和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南湘赣三峡燃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五县一市”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监审结论报告的通知〉》(常发改成审〔2021〕412号)的监审结论,通过我委实地考察、定价座谈会等程序,并结合“五县一市”燃气管道经营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五县一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县一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调整为0.33元/立方米。此价格为最高限价,湘赣三峡公司在执行过程中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0%。

二、相关区县市发展改革局、湘赣三峡公司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搞好价格公示。并强化和下游燃气公司沟通,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实现共赢,为推进“气化常德”尽职尽责。

三、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调整政策为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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