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
王莉委员提出的第293号《关于扶持社会中介机构发展,完善市场服务和监督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今年来,市司法局狠抓了法律服务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监管,加大举报投诉查处力度,共查处违规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4名,纯洁了法律服务队伍。市司法局成立了常德市行政许可和社会管理审批领导小组,严把新成立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的入门关。市局今年还新建了“司法行政监督网”,对全系统执法和法律服务事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市民的监督。
一、针对司法鉴定机构
1、改善执业环境,扶持鉴定机构。我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20家,业务范围涉及法医、建筑、农业、机动车、知识产权、林业等18项,各鉴定机构有独立法人,独立财务制度,真正做到了鉴定机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模式。针对鉴定机构与公安交警之间的案源矛盾问题,市司法局正在牵头各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2、加大培训力度,优化鉴定队伍。近年来,为提高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整体素质、业务能力,每年由市司法鉴定管理科组织上岗培训、业务培训及能力验证测试。2014年,组织4个鉴定机构和131个鉴定人分别到省、市参加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法医临床鉴定人《标准》培训、新增司法鉴定人上岗培训及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2015年3月至10月,我市鉴定机构将与中央、省市联动开展司法鉴定(法庭科学)领域能力验证。确保各鉴定机构所有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结果达到合格标准。
3、加强监督管理,服务鉴定对象。2010年8月,我市成立常德市司法鉴定协会,由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进行业务主管,实现了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与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鉴定行业的管理规范。一是定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提升服务质量。对鉴定过程、鉴定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实行评分定级制度,通过评查确定案件质量等级,对排名末三位的鉴定机构责令整改。对鉴定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案、复杂案提交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共同商议、共同裁定。二是加强执业资格监督。对即将到期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求提前两个月申请延续,提前一个月将延续资料报市司法鉴定管理科,由省市两级对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后,方可办理机构和机构人登记延续手续,具备执业资格。三是加大对违规鉴定的处置力度。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和湘司发[2007]116号《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试行)》等文件规范,在鉴定过程中公正廉洁办事,对年内发生一起有效投诉的,鉴定人员给予停业学习三个月处罚,发生两起有效投诉的,鉴定机构给予停业整顿三个月并上交机构印章的处罚。目前,我市鉴定机构基本做到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并及时向鉴定申请人出具合法的鉴定文书。
二、针对律师事务所
1、严格对律师事务所设立进行初审报批。按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进行初审,报省司法厅审批决定。
2、积极组织开展“湖南省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按照《湖南省示范律师事务所标准》,指导律师事务所完善以决策程序、人员控制、风险管理、质量管理、收益分配等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动员、组织全市律师行业投身“湖南省示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进程。
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以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引导和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为目标,认真执行《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规范执业行为,维护市场的有序运转。
三、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
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是在湖南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结合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市民政局批准并进行了社团法人核准登记;是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自律性组织。
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各区县(市)、“四区”和市局机关中推选出会员代表共73人,代表43个团体会员,369名个人会员。大会全票通过了《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召开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筹备组关于协会在区县(市)、“四区”设立联络组和成立协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聘任名誉会长、副秘书长。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对加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自律,规范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将起到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它致力于保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行教育、检查和监督;致力于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业务研究、业务交流等活动;致力于调解、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从而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离不开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扶持,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监督,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努力打造行业诚信服务、执业为民的良好形象。
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科覃清平 7760107
市律师公证管理科毛泉清 7760020
市司法局基层司法管理科 鲁科均 7760019
常德市司法局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