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
于忠荣等同志提出的《关于规范整顿法律服务市场、加强监管的提案》(第261号)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主要由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五部分组成。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9个,专职律师468人,兼职律师16人,2015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265家,代理民事诉讼4897件,刑事诉讼1785件,行政诉讼337件。基层法律服务所40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90人,2015年共担任法律顾问586家,代理民事诉讼3850件,非诉讼代理1491件。市县法律援助中心10个,法律援助律师35人,每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件以上。司法鉴定机构20家,注册司法鉴定人288名,2015年共办理各类鉴定11904件。公证处10个,公证员31人,2015年办理国内公证7051件、涉外公证4301件、涉港澳台公证694件,共计12046件。目前我市已成立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司法鉴定协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均实现了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双重管理模式。
二、工作情况
为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教育培训。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和公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接受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服务意识和受监督意识。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自学的同时,主要通过市、县两级开展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教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狠抓年度考核。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了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的年检注册工作,进一步加大执业监督和整改落实的力度,对有投诉、有问题的机构和个人在问题未整改或处理之前坚决暂缓年检注册。2015年,我局对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和484名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湖南正泰、湖南澧州、湖南中思等11个律师事务所暂缓考核,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后仍不达标责令停业整顿。清理出不符合要求申请注销和应当注销执业证的律师31人,并上报省厅注销了31人的执业证。全市4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中,31个基本合格,9个因各种原因不合格,均指出了相关问题,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38名公务员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给予了暂停年检注册。
(三)严查违规违纪。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大对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较好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态势。2014年,省厅律管处转来投诉举报信访4件,市局接到投诉涉律师举报信访3件,责令有关律师事务所查处,均已查处完毕。同时处理了一批违法违规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石门县柳娟被延缓注册、易海斌被通报批评等等,2015年我局依法对涉嫌违法的袁佳军、胡国军两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提请省司法厅对两人作出吊销执业证的行政处罚,充分显示了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决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的决心。
(四)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服务市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督促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和法律援助中心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湖南省律师管理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工作,通过平台及时录入律师承办的案件,及早掌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情况,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合理整合常德律师网、常德司法鉴定网、常德法律援助网、市德城公证处网站等多家政务媒体资源,实现了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公开和诚信状况披露,接受公众查询和监督。
(五)注意典型示范。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选“最美司法人”活动,推选出了以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罗畅、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道田、津市名正法律服务所主任周林军、信源司法鉴定所医刘龙、鼎城公证处主任侯厶瑜为代表的的一批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通过多种媒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学有典型、赶有榜样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专项整顿活动。依据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管理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的意见》(常政法〔2016〕1号),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印发了《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方案》,决定于2016年4月至5月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顿规范。一是通过对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条件、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进行全面督促检查,集中整改,确保法律服务机构组织明确、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二是通过对全市法律服务执业队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加强对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依法监管,清理不符合执业条件的人员,建立健全执业管理档案,确保法律服务队伍底子清、情况明、监督有力、管理到位。三是通过对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确保依法管理、责任明确、廉洁高效、群众满意。
联系人:市司法局法规科徐智
联系电话:7760023
常德市司法局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