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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司法局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回复

2017-06-15 18:38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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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司案[2017]4号B类

侯厶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和保障公证为经济工作服务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两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省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我市公证体制改革,着力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创新公证服务模式,拓展新型服务领域,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一、强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

  目前,未完成公证体制改革的县市司法局根据司发通[2016]140号和湘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着手启动改革工作,拟制公证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改革任务。已改制的公证处,正严格对照文件要求,着力完善体制转换,绩效分配等机制,招录充实人员。市局提出:5月底前,各区县(市)要出台公证机构改革方案并上报;11月底前,全市公证机构要完成体制改革任务。

  二、充分发挥公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职能

  1.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引导、指导公证行业积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参与拆迁、征地、招投标、国有土地拍卖、金融贷款、提存等业务公证,协调法院、金融等部门,促进公证深度介入银行借贷、强制执行、诉前调解、司法文书送达等领域。

  2.提供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引导公证行业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简化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3.继续开展公证“五进”活动。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继续开展“五进”活动,延伸公证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4.优化公证环境。积极主动协调房产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对接工作。

  三、严格监管公证执业

  1.推动公证工作精细化管理。用细化的标准、明确的要求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公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督导公证机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和水平,确保省厅公证案卷专项抽查合格达100%,优秀达95%以上。

  2.加强公证执业行为监管和督查。加强对遗嘱、继承、赠与、还款协议等高风险业务的重点监控,落实重大公证案件报告制度。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有错必纠、严格问责”,切实维护公证行业的信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做好公证年度考核。将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认真按考核规定完成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

  四、加快公证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推进公证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如法网”建设,加快公证办证平台、管理平台、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确保按时按要求对接。

  五、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

  1.切实搞好公证业务培训。组织公证员参加省厅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班,督导公证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学习教育,确保每人全年40学时的业务培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引导广大公证员切实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确保公证队伍清正廉洁,公证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2.着力解决公证人才储备问题。最大限度保留现有公证人员,努力维护公证队伍稳定。加大招录公证员力度,多渠道引进人才,把热爱公证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力量充实到公证队伍,为公证事业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2017年5月27日

 

签 发 人:曾勇                     联 系 人:汪颖

联系单位: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联系电话:77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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