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司案[2017]1号B类
铁红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全市法治文化广场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正如您的提案中所言,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可以以文化滋养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因此,在我市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势在必行。
针对您的建议,我局充分发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监督、考核”职能,在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化产品上不断创新,努力提升全民法律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确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具体要求。今年初,市人大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3月,市依法治市下发《2017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化驱动的工作方案》;4月,市依法治市办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均对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化”,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进一步强化走访,加强调研,探索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的科学模式。经过调研,我省长沙、湘潭、娄底、郴州等市州都已建成或正在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或公园。长沙等市州建设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因其亦庄亦谐的法治元素,在潜移默化中普及了法律知识,在休闲娱乐中传播了法治文化,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市司法局与市规划局、武陵区司法局、经山水公司等相关部门衔接并实地查勘,拟在江北城区共建一个融入法治元素、展示城市形象、高标准的法治文化广场或公园,初步拟定紫缘桥至柏园桥段穿紫河风光带或方正园前船码头穿紫河风光带两处为备选场地,已经形成《关于解决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场地问题的请示》,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接,横向联动,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本月市司法局开展了“司法行政与党政对接月”活动。对于全市9个区县(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情况进行了摸排汇总,并形成详尽的报告与各区县(市)党委政府进行对接,就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请求支持解决,力争加快常德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程,形成富有特色、覆盖全市的集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于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
2017年5月24日
签 发 人:曾 勇 联系人:冯婉瑜
联系单位:常德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联系电话:770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