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司提复〔2019〕7号B类
徐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常德仲裁委员会整体提质势在必行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由常德市司法局承办,司法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办理落实。首先要感谢委员对常德仲裁委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诚恳地指出了常德仲裁委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
您在提案中讲到了四方面的问题:一是仲裁委的硬件设施不足;二是未利用互联网技术;三是仲裁制度建设不完善;四是仲裁员缺乏监管。您讲的上述问题是常德仲裁委目前切实存在的问题,也是常德仲裁委一直想要解决的问题。现就上述问题及解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仲裁委的硬件设施不足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常德仲裁委能争取到的办公室有限,因此仲裁庭不多,空间也不大,另外仲裁案件具有保密性,一般不允许旁听,所以也未设置旁听席,只设置了仲裁所需要的基本设施,条件与其它大城市仲裁委设施相比,确实比较简陋。近几年仲裁案件数量猛增,还出现了人手不足、排庭紧张的情况。这些问题是仲裁委一直都想解决的问题,曾经囿于现实情况无法解决,但近期基本可以解决。为落实国家机构改革政策,仲裁委的办事机构预计将于2019年10月份前搬进司法局的办公大楼。司法局非常重视仲裁工作,还专门就仲裁工作进行调研,并承诺给仲裁委一层楼来改善仲裁办公环境。从市司法局的办公楼装修改造设计方案来看,仲裁委除了设置基本的办公室和充足的仲裁庭外,还设有接待室、调解室、合议室、谈话室、综合服务室、茶水间等,配备的设施也会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
二、关于未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仲裁的问题
201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可见互联网仲裁是中国仲裁的大势所趋,也必定是未来常德仲裁发展的方向。关于网络仲裁或是利用互联网来处理仲裁事务,常德仲裁委是有所探索的。在前几年常德仲裁委就把完成仲裁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实现对案件的E-化管理写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还前往全国各大仲裁委考察,学习其它仲裁委建立互联网管理制度的经验。后来还在法制办网站下开辟了一个仲裁案件管理的模块并使用了一段时间,学到了一些经验,虽然现在还没有建立互联网仲裁制度,但相信在技术和市场成熟之后,常德仲裁委就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制度来开展仲裁业务,并利用有效的网络平台来宣传自己。
三、关于如何规范仲裁程序、完善仲裁制度的问题
制度建设是程序正义的保障。2019年上半年,常德仲裁委为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对仲裁委的日常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拟定了仲裁委日常工作中的各种章程和规章制度。一是办案过程中涉及的流程规范及道德规范,如仲裁员办案规范、仲裁秘书办案规范制度;二是秘书处日常工作运转中涉及的人事财务制度。其中仲裁员办案这方面的规范是与委员所提的问题息息相关的,常德仲裁委将采纳委员的建议,制定严格的、完备的办案规范,规范仲裁活动,严肃仲裁纪律,从仲裁员的选定或指定、庭前准备、开庭行为规范、文书制作等各方面来制定一个全方位的规范,让仲裁员有规可依,并给当事人一个严肃认真的仲裁形象。
四、关于如何提高仲裁员素质,保证仲裁案件质量的问题
常德仲裁委的仲裁员大部分来自于律师,各个行业的专家、教授,绝大部分仲裁员素质是比较高的。但素质高不代表不需要培训,特别是新聘的仲裁员,对仲裁制度还不够了解,因此,加快机制建设,建立制度化的培训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常德仲裁委对仲裁员虽然有过培训,但是培训次数确实不多。以后常德仲裁委会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在财力物力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组织培训,提升仲裁员素质,以不断地提高仲裁案件办理质量。关于仲裁员的淘汰机制,每届仲裁员都有任期,若某些仲裁员办案出现重大问题或存在不廉洁自律、违法违纪的问题,那么仲裁委将不再续聘这些仲裁员。对于案件的监测,每一次发出去的文书都是严格审核和校稿的,为保证案件质量,以后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仲裁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工作,目前还不为公众所了解。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把常德的仲裁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最后,真诚感谢委员的提案,希望委员今后多为仲裁工作提建议,多对仲裁工作作指导,让常德仲裁工作越做越好!
2019年7月10日
签发人:王鳌 联系人:黄雨晴
联系单位:常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725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