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德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 的政策解读

2020-08-17 08:05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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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市政府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将集体和国有林权交易列入了《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为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推动林权交易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并征求各区县市林业局相关机构的意见,起草了《常德市集体林权交易规则》,鉴于《森林法》规定国有森林资源交易由国务院出台管理办法,国有林权交易暂不列入本市交易范围。本规则拟以市林业局规范性文件下发,指导全市集体林权交易工作。

二、起草依据

1.《森林法》第十三条规定:集体林权交易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

2.《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森林资源流转做出了相应规定。

3.《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年本)》。

三、规范内容

规范参与的主体范围、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分工和交易受理、交易方式、交易流程,信息发布、交易组织、成交及签约等内容。

四、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全市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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