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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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桃花源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29日至7月10日,市司法局组织督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抽案卷等方式,对各区县(市)、管理区及有执法职能的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从督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区县(市)、管理区和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一些地方和执法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稳步推进。武陵区政府专题研究决定为全区执法单位统一采购执法记录仪,实现全区24家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记录仪全覆盖。汉寿县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部署,推行“四项制度”工作推动有力。澧县、津市市组织市辖区执法骨干“四项制度”培训班,向执法人员印发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手册》。石门县将“四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安乡县对全县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领导班子重视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能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五个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市公安局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工作科技含量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高,案卷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使用智能案卷柜同步保存,极大方便了工作开展。市税务局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研究制定了《市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链,较高标准地完成了询问室的建设,配齐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市交通局在“二客一危”动态监管和超限超载治理领域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创新了工作方式方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标准,对各自系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组织了案卷评查,对不符合“四项制度”的案卷进行了整改。市交警支队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健全、方法科学,管理严格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区县和部分单位推行工作仍需加强。少数区县政府推行“四项制度”力度不够,推动成效没有显现出来。在抽查中发现鼎城区交通局的实施方案照抄市交通局的方案,连组织机构的人员都照抄市交通局的。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未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五个清单”。桃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办案未落实“四项制度”要求,执法案卷不规范。市直6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进行中,相关部门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编制还没确定,对全面推行“四项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机构缺乏,人员不足的矛盾凸显。桃源县、津市市、石门县司法局从事法制审核、法制监督人手严重不足,推行工作力不从心。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法制机构是主力军,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党群口单位,新增新闻出版、宗教执法等职能后,懂执法、懂法制工作的人手较少、力量紧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中,有一部分法制科室是在其他科室加挂牌子,甚至是在执法科室加挂牌子,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些执法部门如市林业局、市医保局等,没有法制科室。有法制科室的部门如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单位 人员较少,大多数都只有2名工作人员,还有不少是1人科室,没有达到国务院和省里对法制审核人员数量的要求,推行工作捉襟见肘。

(三)制度落实有待规范。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虽然基本普及,但是除公安交警及市税务局有使用管理规范外,各单位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以及视频资料的保存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重要执法部门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比例有待增加。大多数单位在部分执法过程中使用了执法记录仪但是由于使用不规范不能有效的证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管理上也存在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没有实现专人保管。对于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特别是几个综合执法改革的单位还未建立设施齐全的询问室、听证室。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各区县(市)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四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真正做到把推行“四项制度”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要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和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机构改革中法制机构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设立法制机构,能单设的单设,不能单设的可在综合科室挂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

(三)进一步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市)、管理区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常德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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