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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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司发〔2019〕12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司法局(办),武陵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德市司法局《201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常德市司法局

2019年4月16日

 

常德市司法局2019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人常办发〔2019〕3号),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扣市委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署,围绕企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效能,推动形成优惠宽松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优质服务。全面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便民利民等优质服务措施,不发生“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不发生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申请材料、拖延办理时限的情况,不发生推诿扯皮、“踢皮球”等不担当的情况,不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升企业、群众对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的满意度。

(二)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乱作为的现象,无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现象,无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处罚的现象,无以罚代管、以收代罚的现象。

(三)依法履职。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和中央、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规定、各项优惠政策,严格兑现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无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现象,推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减证便民”等工作。

(四)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对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发生到企业报销费用、收受企业礼品礼金、会员卡、接受宴请、游玩活动安排等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策环境

1. 制定完善涉企相关政府规章。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政府规章。在起草、审查涉及企业权益的政府规章草案时,专门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或进行立法调研。(责任单位:立法科、法制研究中心)

2. 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科)

3.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企业功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和志愿点的规范化建设,运用如法网推行网上公共法律服务,积极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推行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全面提升服务效能。(责任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4.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开辟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责任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优化政务环境

5. 严格权责清单管理。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责任单位:法规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

6. 开展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减证便民”要求,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明确审批责任,开展集中审批。(责任单位:法规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

7. 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等工作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

8.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以健全机构、强化功能、发挥作用为目标,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责任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

9. 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和单位形象,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扯皮、不揽功推过,不消极应付。(责任单位:各科室(委)、各直属单位)

10. 实行政务公开。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及时公开办事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事项,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公开需求。(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委〉)

(三)优化法治环境

11. 规范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和业务素养。严格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12. 强化执法监督。通过采取现场查阅案卷、交叉评议等方式,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严格把关,建立健全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行政执法违法举报平台,及时查处违法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警务管理科)

13.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法律服务抽查事项清单、监管执法人员名录库、监管对象名录库,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活动。(责任单位:法规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

14. 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对涉及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抓紧办理、及时办结,坚决纠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涉及企业的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应诉科)

15.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进行追查,消除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现象,净化社会环境。(责任单位:监狱戒毒管理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

16. 维护监管安全稳定。牢牢守住监管、收治和矫正的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潜在风险,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武陵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矫正管理科)

(四)优化市场环境

17.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年度检查公告制度,严格准入和监管,强化失信惩戒力度,打造守信重诺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法规科)

18. 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加强和企业的横向联系,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及时发现涉企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处、化解。(责任单位:基层司法管理科)

19. 推进“法律进企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责任单位:法制宣传科)

20. 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组织律师积极对接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区所辖各类企业,开展法律宣讲、法律体检、跟踪服务、质量评查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指引和法治保障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律师公证管理科、市律师协会)

21. 拓展公证服务企业渠道。加强和改进公证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合同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保全证据、资金提存、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责任单位:市德城公证处)

22. 推进仲裁工作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及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为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市仲裁委)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3月下旬—4月中旬)。

1. 按照《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评议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立足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

2. 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动员部署,细化任务措施,明确相关责任。

3. 对照《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评议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评议重点,对本系统2018年以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4月下旬—7月下旬)。

1. 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2. 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找准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要害,精准发力。

3. 注重倾听企业、群众呼声,对企业、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司法行政机关在企业、群众眼中的形象位次。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8月上旬—11月上旬)。

1. 对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问题清单和重点线索台账,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2. 对问题突出,社会反响较大的个别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第四阶段:迎接评议(11月上中旬)。

1. 迎接市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民主测评。

2. 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情况报告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汇报,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现场测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司法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法规科负责优化办日常工作,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各区县(市)司法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严肃认真对待。全局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迎接评议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常德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人民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七严禁”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

(三)营造舆论氛围。设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网络专栏,并在市级主流媒体网站、市人大评议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简报》上广泛宣传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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