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司发〔2018〕28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司法局(办):
为全面总结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经验和特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交流和学习,根据局领导指示,决定编印《常德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纪实》。为做好纪实编印工作,请各区县(市)和市直五区司法局(办)认真做好资料和照片的整理、拍摄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纪实资料和照片的内容
纪实拟分五个部分,重点围绕“领导关怀、队伍建设、
阵地建设、服务大局、成果展示”等方面提供照片素材。
(一)领导关怀篇
1.省部、省厅、市、区县(市)领导调研照片不少于4张;2.区县(市)党委政府召开的司法所相关会议照片不少于4张;3.有关司法所建设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等扫描件不少于4张。
(二)队伍建设篇
1.标准化司法所达标所和今年申报创建所(人员不少于3人),以及三人(含)以上所,人员统一着工作服横排站在司法所(整体司法所外观)前照片,每所至少1张;2.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照片不少于5张。
(三)阵地建设篇
1.业务用房建设,自标准化司法所创建以来,司法所新旧对比照不少于4组;2.设施装备配备,办公设施、执法装备、交通工具等照片不少3张;3.所务管理,各类档案管理、便民服务和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等照片不少于5张;4.外观标识,司法所指示牌、标牌等照片不少于5张。
(四)服务大局篇
1.人民调解,走村入户、田间地头等场景开展的林权、婚姻家庭等纠纷调处照片不少于3张;2.社区矫正,开展入矫宣告、走访调查、日常教育活动和社区服务等18项日常工作照片不少于5张;3.安置帮教,开展回访帮教人员、协调安置帮教基地接纳刑满释放人员等照片不少于5张;4.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站、流动法律服务点、指导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书等照片不少于5张;5.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利用普法节目宣讲法律、到学校和乡村宣讲法律、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等照片不少于3张;6.参与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参与党委政府信访、综治、维稳、联户帮扶、防汛抗旱等工作和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安保等照片不少于3张。
(五)成果展示篇
1.经验总结,反映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理论研究、宣传报道、评选表彰等方面的照片(含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的组织及个人的工作照片和文字说明);2.提交一个所的全景和内部设置照片各2张,并提供200字左右的概述,概述包括人员编制、业务用房、设施设备、经费保障、业务特色、获得荣誉等。
二、工作要求
1.编印常德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纪实,既是对全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绩的整体回顾与展示,也是进一步推进学习交流,加强工作指导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纪实图片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联系当地知名摄影家协会等专业组织或选派具有一定摄影专业技术的人员,组织进行实地拍摄,确保报送照片的高质量、高水准。
2.报送的照片统一使用JPG文件格式,大小不低于1MB,像素不低于1000*800,图片名称须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除历史资料外,必须使用单反相机拍摄,手机和一般数码相机像素达不到要求;每张图片须是原始图片,不得经过技术合成或修改,不能将照片粘贴到word文档内上报。
3.编印常德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纪实资料报送工作,请于9月10日前完成,并发送至cdstld@126.com邮箱。报送时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将名称标注为“XX区县(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纪实资料”。
联 系 人:周 明
联系方式:776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