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司法局(办):
现将《常德市司法局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2日
常德市司法局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密切配合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提升全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水平,全面增强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及时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开放立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写日记、写方法、写思路,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练思想、练本领、练作风,注重实效,改进作风,形成“赶、学、比、超”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具有一流本领、一流作风的人民调解队伍,为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专项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矛盾纠纷化解力量,为“开放立市、产业立市”战略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勇为组长,市局全体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调研员彭合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市局基层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其他任务。
三、范围对象
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和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活动内容
全市“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由“我的调解日记”评选活动和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两部分组成,“我的调解日记”评选活动和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同时开展、同时评选、同时表彰、同时宣传。
五、方法步骤
1. 宣传动员(3月)。市司法局在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上进行活动动员。会后,各区县(市)、小区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宣传发动,确保“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全面有序铺开。
2. 自训自查(4至9月)。9月1日前,各区县(市)、小区要对所属人民调解员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考核,培训的影像资料要报送市司法局基层科备案;每月至少查阅一次基层人民调解员和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日记;要认真收集整理优秀调解案例,案例整理要符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人民调解案例的格式要求。对质量较高、内容充实、经验典型的日记和案例,各单位要建档留存。
3. 各地推荐(10月)。各区县(市)、五区要认真研究,确定推荐对象。10月31日前,各区县(市)上报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日记和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日记各20篇、优秀调解案例5个,五区上报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日记和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日记各10篇、优秀调解案例3个,以电子档和原件复印件形式报送至市司法局基层科。
4. 全市评选(11月)。由市局基层科分别组织优秀调解案例、“我的调解日记”评选团,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调解案例、“我的调解日记”开展评选。对优秀调解案例的评选,主要从案例难易程度、调解方法方式、调解结果收效等方面,评选出40篇优秀调解案例,其中一般调解案例20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案例20篇;对《我的调解日记》的评选,主要从内容真实、经验典型、贴近生活等方面,评选出60篇优秀的调解日记,其中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日记30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日记30篇。
5. 表彰宣传(12月)。评选出的优秀调解案例和《我的调解日记》,送交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表彰。自2019年1月起,市局将与省、市多家媒体进行合作,对优胜作品宣传推介,并编印成书。
六、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要将其作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热潮。
2. 客观公正,确保质量。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好评选活动的初选工作,被推荐的候选调解案例和调解日记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真正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 强化领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技能大比武”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督导、亲自评选,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